〔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1)日委員會議通過,大豐有線電視公司及台灣數位寬頻公司在新北市板橋有線廣播電視經營地區,透過「大豐媒體」組織共同經營,但未於事前申報結合,違反公平交易,法,因而處大豐有線電視及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各新台幣2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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