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經大陸國務院批准,銀監會於9月29日發布《大陸銀監會關於大陸(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銀行業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中外資銀行入區經營發展、區內設立非銀行金融公司以及區內開展離岸業務等八項內容予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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