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伶雯╱台北報導〕行政院修訂公布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公告的「公共場所」,,都應設置「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ED)」,等急救設備,新光保全事業群「新光電通」,標得台北市110台AED標案,預定自4月1日起在捷運沿線各站設置AED,以保障搭乘捷運民眾的生命安全,至6月底前全部佈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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