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依涵自白獨力殺兩人,二度翻供曾讓檢警疑慮。但由於二名死者的年紀都長,加上遇害前曾被下藥,當時可能神智不清,而謝依涵在大學時,更曾練過多年合氣道,體能、力量不差;又考量以呂歐鍾和謝的交情,不可能為了她的感情糾葛,為她合力動員殺人,因此才認定謝獨自殺人的供詞應合「實情」。
法醫當初解剖陳進福夫婦遺體時,發現兩人頸部都有明顯銳器刺穿傷口。陳男的左頸部有一刀、右頸則有二刀。其中一刀傷及頸動脈,導致死者大量出血死亡。
張翠萍則是前頸四刀,其中一刀直穿肺部,造成氣胸、血胸,這致命一刀深約六公分。由於肺的周圍有肋骨保護,行凶者如果是女生,除非天生力大,通常會是在盛怒下,痛下殺手才有可能刺穿。
這也是檢警偵辦初期,認為呂歐鍾三人涉嫌協助殺人的主因。但經過連月追查,只能「感覺」三人隱約知情,而且事後似乎涉嫌提供協助、掩護,就是沒有實際參與的證據。
反觀謝依涵案發前先到藥局拿安眠藥,案發後再到農會保險箱拿走陳的存摺,又獨自前往提款機企圖盜領,又有目擊證人看到她推手推車疑似棄屍。檢警分析後,越來越覺得她單獨犯案的可能性很高,因而開始研究她如何一人殺死兩人。
檢警認為,陳、張兩人都已衰老,而且已被下藥,神智不清又無力抵抗。反觀謝女身材雖高(身兆)纖瘦,但力氣不小,大學時還曾是合氣道副社長,而且已練到藍帶,受過二、三年的專業訓練,因此有著強大手勁。此外,有咖啡店員曾證稱,看過她一個人搬動四十多公斤重的咖啡機,種種身體條件都能讓她順利行凶。
而陳、張兩人屍體經十多日才浮出,且未被河水久浸,因為筆仔林內很多爛泥,屍體卡在爛泥中,經漲潮後才被帶出,也才讓檢警誤信謝初供的藏屍、運屍過程。
目前檢警已採信謝女獨自犯案,但她在第一時間,為何要拉呂炳宏、歐石城和鍾典峰下水?三人是否幫忙掩護,是專案人員後續追查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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