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針對DRAM大廠美商美光科技將挹注資金收購日商爾必達公司股份,並取得爾必達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持有的瑞晶公司股權,並購買瑞晶已發行普通股股權結合案,公平交易委員會今(2)日委員會議決議,經綜合評估,其結合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因此依公平交易法第12條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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