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提醒從事多層次傳銷業者注意,即使只是變更公司獎金制度,也必須事前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公平會今(26)日委員會議通過,雅購國際企業公司變更公司獎金制度,因未於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因而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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