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店家要注意,不能再輕易以「結束營業」或是「最後n天」作噱頭,用來招攬生意了。公平交易委員會今(29)日認定威斯特商行店外刊載「結束營業」及「最後4天」的行為,是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因而處威斯特商行新台幣5萬元罰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