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日委員會議通過,香港商世奧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但卻沒有在開始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因而要求其在向公平會完成報備前,應停止違法行,為,併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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