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有2家傳銷業者在參加人解除契約,辦理退出退貨時,入會費與刷卡手續費遭扣除,以及變更公司登記地址未依法定期限辦理變更報備、未訂定可歸責參加人事由的退貨處理及特定違約事由及其處理等,今(27)日遭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以及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分別處朗德生物科技公司、仝鑫國際企業公司新台幣25萬元、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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