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第一金投信旗下基金經理人涉嫌炒股案,金管會2日做出懲處,對於捲入該案的第一金投信及群益金鼎證萬華分公司,前者除總經理及涉案人員分別予以停職1年及解除職務外,半年內不得申設分支機構或投資外國事業,2年內不得擔任總代理人或兼營期貨信託事業。群益金鼎投信萬華分公司經理人則因受託介紹經理人買股,除該分公司未來半年不得接受客戶委託外,群益金鼎證也不得辦理現增或募集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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