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今(24)日表示,有關LG、Pioneer、Philips 及Sony組成專利聯盟的申報結合案,經考量此結合案有助於降低台灣DVD產品製造商取得授權的交易成本,對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不利益,但為避免利用專利聯盟限制競爭,委員會議決議在附加5項負擔條件下,不禁止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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