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今(6)日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條文中有關申報扶養親屬的限制要件違憲部分予以刪除,只要確實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即可申報,修正草案並已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未來20至60歲無謀生能力、受扶養者,將都可以列報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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