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第8次江陳會可望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外傳我方將給予陸資「有條件的最惠國與超國民待遇」,經濟部今(4)日表示,兩岸投保協議考量兩岸特殊情況,給予陸資來台投資為「有條件的國民待遇與最惠國待遇」,也就是說,陸資來台投資尚無法獲得完全的國民待遇與最惠國待遇,更無所謂給予超國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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