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金管會與大陸銀監會在4月1日簽署「關於大陸商業銀行從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監督管理合作瞭解備忘錄」,簽署後60日內生效,金管會表示,預計6月起,大陸地區銀行業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就可代客進行境外理財業務,投資台灣證券市場及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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