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大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30日官方網站發佈,自2012年1月1日起,台灣居民在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湖北、廣東、重慶、四川等九省市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無需經過外資審批,由經營所在地的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直接予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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