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日表示,德力邦克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在參加人終止契約辦理退出退貨時,不當扣除商品減損價值,另變更銷售商品品項也沒有在實施前報備,且未在參加人加入時締結書面參加契約及未在主要營業所按月備置營運發展狀況資料,違反公平交易法以及依公平法訂定的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等規定,因而處德力邦克公司新臺幣25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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